案????由:關于落實醫師多點執業政策的提案
審查意見:衛生計生委(主),財政部(會)
提?案?人:侯建明
主?題?詞:醫療體制
提案形式:個人提案
內????容:
如今,大醫院里就診的人多得滿滿當當,“看病難”這一問題一直都沒能得到徹底圓滿的解決,醫務人員承擔著超負荷的工作,然而基層醫院優秀的醫療資源卻相對來說比較匱乏,這也致使“分級診療”政策沒辦法按照預先計劃全面鋪開施行。“多點執業”屬于醫療模式轉變的必然規律,它不但能夠給老百姓就醫提供便利,還能夠讓醫生獲取到合理的報酬,進而讓醫師隊伍保持穩定。在今年,福建省衛計委網站上公布的那份《醫師多點執業問卷調查》表明,九成的醫生都選擇了樂意到其他醫療機構去開展診療服務。近期,國家衛計委等五個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和規范醫師多點執業的若干意見》,在這個意見里,出臺了針對醫師多點執業更為詳盡的規定,該意見明確表明,多點執業的醫師需要獲得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的同意,取消了征求意見稿里“醫師申請多點執業,應當征得其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的‘書面’同意”的內容,還提出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應當支持醫師多點執業并完善內部管理,不能因為醫師多點執業而影響其職稱晉升、學術地位等。對于醫療風險防范等方面,《意見》明確表示,會給予醫療機構以及醫師個人購買醫療責任保險等醫療執業保險的支持。這一系列舉措都表明,醫師多點執業的門檻出現了降低的情況,在未來,會有更多的醫師能夠從公立醫院當中得到“解放”。
可是當下,醫師的多點執業政策才剛剛開啟帷幕,雖說相關政策都在一步步地放寬,然而施行起來仍然存在許多困難。
首先,多點執業盡管不需要單位給出書面同意,然而卻需要第一執業單位知曉并“同意”。這在給予醫師靈活性的同時,也賦予了院方很大的彈性。依據采訪表明,有一位公立醫院院長直言不諱地表示,“醫生無疑是醫院的財產,醫院為其提供平臺、對其進行培養,可最終讓其他醫院收益肯定不太可行,即便能夠促進人才流動,也應當在醫院的調配之下開展”。作為醫療機構來說,醫院要給醫生發放工資,醫院要維持生存,因此就需要醫生為醫院帶來收入。存在著許多病人,他們都是沖著醫生才來的,醫生進行多點執業,這種情況必將造成病人出現分流,進而極有可能給第一執業地點的醫院帶來損失,從這個角度來瞧,院方不一定會輕易放走醫生,醫師想要實現多點執業也是頗為困難的。
其次,在許多人看來,在醫療行業當中,是品牌醫院才能夠造就品牌醫生的,平臺的重要性遠遠勝過個人。大型醫院才能夠享受到的重點科研項目、職稱等等,一旦去申請多點執業,是不是有可能會招致醫院的質疑或者反感,進而使得獲得這類資源的機會大幅度減少,這依舊是許多觀望“多點執業”政策的醫師心中所存在的疑惑。
第三,當下好多大醫院的醫師都處于超負荷工作狀態,他們的時間有限,精力也有限。實際上,即便歐美國家準許醫師自由執業,可也是實施了嚴格限制的。英國的醫師通常實行“四加一”模式,也就是說,在一周當中,醫師在本院工作四天,剩余一天能夠到別的醫院執業,總體工作時長依舊是五天,這樣對醫師體力不會造成太大考驗。然而我國當前并沒有類似政策,“多點執業”的開展或許因為利益驅使,致使醫師需要耗費工作日之外的時間去做,從而過度疲勞。
位居第四的是,《意見》表明鼓勵醫師前往基層、邊遠地區、醫療資源稀缺地區以及其他存在需求的醫療機構進行多點執業,然而卻未提及究竟該如何引導。不少網友針對此情況提出質疑,其一為“誰會去這些地方進行多點執業呢?”,其次說道“大專家跟著銀子跑,富人便容易就診了,普通患者或許并未從中獲取益處?!薄?/p>
第十五點,在醫師進行多點執業后,于其被聘用的醫院里頭,一旦發生了醫療事故,究竟該由誰來承擔責任這件事是很難去劃定清楚的。而醫生因擔憂會增加醫療風險方面的責任,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多點執業的積極性受到了影響。
哪曾想方向盡管顯得挺好,然而要去執行卻并非容易之事,如此這般便致使“多點執業”這項政策雖能獲叫好之聲,卻難以獲得叫座的實際效果,面對這樣一種狀況,我所持觀點為:
一、“多點執業” 的根本是 “自由職業”,當下,自由執業已然成為國際主流模式,然而我國大部分醫生依舊被約束在單位這個 “牢籠” 之中,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醫師實行自由執業,醫師作為一種衛生醫療資源職業醫師考試報名時間,不應該僅僅是某一個醫院所獨有的,應當逐步去改變醫師與醫院之間的依附關系,使得醫師擺脫 “醫院固定資產” 這樣的身份,回歸到自由職業的本質特性上去。美國自由職業的制度是能夠去學習的,他們那兒的醫師是不需要進行備案的,只要擁有所在州的行醫執照,便能夠在該州任何適宜的醫療機構去行醫。許可醫師進行“多點執業”,實際上就是把醫師朝著市場方向去推,如此一來更加考驗醫師的醫德以及技術,相較于生硬的行政干預而言,市場這只無法看見了的手,更能夠讓醫師資源變得活躍起來,醫師也就會獲得更為合理的分配配置。
二、給醫師的工作時間設限,防止出現超負荷工作的情況。近日,《醫學界》雜志公布了一項調查得出的發現,在7762名參與執業狀況調查的醫生里頭,九成以上的受訪者講自己每日工作多過8個小時職業醫師考試報名時間,26%的受訪者每日工作時長是10個小時至12個小時,13.5%的受訪者每日工作超過12個小時。八成受訪醫生不存在雙休日,53%的受訪醫生1周得工作6天,29%的受訪醫生要7天連續工作。將近百分之九十三的受訪醫生,覺得每天下班后狀態不好而欠佳。百分之四十八點零五的受訪醫生,感覺到極為的累且疲憊不堪。據尚未完全統計得出表明,二零一四年時,全國最少存在十位醫生,在臨床一線工作的崗位上離世而去。這些數據無一不讓我們感到扼腕嘆息且痛徹心扉,而且,在多點執業能夠合理地分布優秀醫療資源,為患者給與便捷服務的同時,也應該保護住這些優秀的醫務的工作者,能夠效仿英國的“四加一”模式,規定醫生每周工作日的時間,要避免出現超負荷工作的狀況。
三、規范多點執業醫師的資質,完善醫療事故保險制度。政府要出臺有關多點執業的準入制度以及考核制度,要求申請多點執業的醫生去進行注冊、備案,對其資質嚴謹把控。同時限定多點執業的范圍,保障多點執業醫師身份具備合法性,讓其醫療行為處于監管范圍之中。在執業保障方面,建議在準許醫師“多點執業”之際,提升醫務人員法律意識,構建相對完善的醫療與保險制度。醫師要是出現醫療事故,其責任由雇傭醫院和醫師一同承擔。醫師的崗位責任險得由醫院來辦理,在醫療事故發生之后,賠付事宜是由保險公司負責的,是這樣的,沒錯。
四、政府需增添對醫療的投入,消除醫院、醫師于后顧之憂方面的負擔,則一旦醫生工資由國家發放,醫院便不存在效益方面的擔憂,方可確保醫生既能流動出去,亦可發展長遠。與此同時,政府應適度給予基層、鄉鎮衛生機構以及公益醫療機構經濟援助,針對公共衛生服務、藥品、設備等資源予以適度補貼。對于前往上述地區開展多點執業的醫師給予經濟津貼與適度激勵,借以引導更多優秀醫務人員奔赴基層、邊遠地區、醫療資源匱乏地區以及其他有需求的醫療機構實施多點執業。
綜合上面所講述的情況來看,雖然政府已經放寬了醫師“多點執業”的限制,然而當政策涉及到醫師的時間分配問題,需要明確權責的時候,以及在醫療機構的利益這一方面,仍然存在著大量的工作是需要去做的,此時迫切地呼喚更加富有操作性、針對性的,更為明確、具體的細則能夠出臺,只有這樣才能夠共同保障醫院、醫師以及患者三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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