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設為紹興理工學院的函
教發函〔2025〕263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出的關于商請把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轉設成公辦普通本科高校的函》,其文號為浙政函〔2024〕145號,已被收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依照《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結果,經由教育部黨組會議研究作出決定,同意將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轉設為紹興理工學院,其學校標識碼為4133013288;與此同時,撤銷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的建制,并且依據現有在校生屆數設立過渡期,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紹興理工學院為公辦普通本科學校,由你省領導和管理。
二、學校需切實強化黨之所建,全面貫徹黨以及國家之教育方針,堅守社會主義辦學之方向,落實立德樹人之根本任務,培育德智體美勞得以全面發展之社會主義建設者以及接班人。
三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學校當前存在的專業結構的更替與更改,以及全新專業的增添與設立,遵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去處理。
四、紹興市人民政府需落實《關于支持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轉設為公辦普通本科高校的協議》,紹興文理學院要落實該協議,越城區人民政府應落實此協議,紹興市世紀高教投資有限公司也要落實這一協議,以此來保證在過渡期內學校能夠平穩發展,并且能夠健康發展。原獨立學院的校名在過渡期內可以延續使用,原獨立學院的公章在過渡期內能夠延續使用,原獨立學院的校長簽名章在過渡期內也可延續使用,過渡期結束之后予以注銷。
五、教育部會在適當的時候,針對學校辦學定位的情況,辦學條件的狀況,辦學行為的情形,以及人才培養質量的形勢,展開核驗。
期待你所在的省份進一步增加投入以及強化保障力度,引領學校進行科學地定位,朝著內涵方向發展,完善學校治理結構,規范辦學行為,科學謀劃學科專業布局,加強師資隊伍建設起步網校,持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及科研水平,集中精力培養高水平應用型人才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進而為浙江經濟社會高質量提高作出更為巨大的貢獻。
教 育 部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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