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將會開啟2024年個稅匯算清繳,重要新規隨之迎來。
2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管理辦法》,也就是下稱的《辦法》,它明確了個稅匯算清繳相關事宜,其中涵蓋退(補)稅等內容,并且從即日起開始實施。
此次,《辦法》延續了歷年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公告的主要內容,其變化不大,不過,也存在一些新的特點。
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作出介紹,此次《辦法》對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更為重視,將匯算清繳各方權利義務關系界定得更加清晰,給匯算清繳服務管理給予了更好的法律保障。舉例來說,《辦法》規定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需依法為個人相關涉稅信息保密,還列示出納稅人合法權益遭侵犯時的法律救濟途徑 。
在今年,二零二四年度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會于三月一日起始,到六月三十日結束。當下,個人能夠借助個人所得稅APP去預約在三月一日至二十日開展匯算清繳,而在三月二十日以后進行匯算清繳,是不需要預約的。
依照在此之前的有關研究,將近半數辦理匯算清繳的個人會享有退稅。所以對于多數人而言,在2024年的時候及時辦理個稅匯算清繳能夠越早享受到退費。
當然,也不是每一個人都得去辦理個稅匯算清繳。比如說,《辦法》第六條明確指出了有四類情形是不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像那種年度綜合所得收入沒超過12萬元,同時又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情況。又或者是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這兩種情況都能夠免于去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存在三類人必須辦理年度匯算,第一類是納稅人,其預繳稅額高于應納稅額,故而需要申請退稅,第二類是納稅人,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并且應當補稅,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第三類是納稅人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又或者,取得綜合所得無扣繳義務人等特殊情形,造成年度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年度匯算 。
納稅人應當依據實際情況去填報有關專項附加扣除以及其他相關信息,不要輕易相信那些所謂的“退稅秘笈”,也就是通過虛假申報相關信息來騙取退稅這種行為。在稅收大數據進行監理管控的情況下,虛假填報信息是很容易被發現的,會被追繳稅款以及滯納金,而要是情節嚴重并且拒不進行更正,那么可能會被立案稽查,從而面臨罰款等懲罰。
26日,稅務總局發布一份名為《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提示案例》的文件,該文件披露了一些案例,即,存在個人,通過虛報大病醫療、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繼續教育、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的方式,來騙取退稅的行為,而這些行為已被查處。
今年,稅務部門持續實行優先退稅服務,針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也就是“上有老下有小”的群體,還有看病負擔較重的人群,以及收入降幅較大的群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及年收入額6萬元以下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群體,稅務機關為其提供更便捷的優先退稅服務 。
來自稅務總局的提醒指出,致使退稅失敗存在諸多重要原因,其中之一便是納稅人所提交的銀行卡賬戶信息呈現出不正確或者無效的狀況。在辦理退稅時所添加的銀行卡,其性質應當是本人于中國境內所開立的銀行卡,在此需建議納稅人,填報時選擇I類賬戶,并且要始終保持銀行卡維持正常的狀態。
此外,今年進行個稅匯算清繳時,還在個稅APP里為納稅人提供了商業健康險稅優識別碼等信息的預填服務,有全國個人養老金一站式申報扣除服務等,從而為納稅人給予更好的申報體驗 。
多數人會獲得退稅,然而少數人會存在補稅情況。通常來說,納稅人除工資薪金外,若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收入加總后致使適用稅率高于預繳時的稅率,便會產生補稅。對于補稅需及時繳納,不然會產生滯納金甚至罰款,這樣做是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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