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要落實安徽省人社廳所發布的《關于2016年度安徽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這份文件,其中該通知文號為皖人社秘[2015]395號 ,所以經過研究之后,現在針對宿州考區報考安徽省二級建造師這件事情,把有關問題提示如下,提醒廣大考生要認真去閱讀 。
1. 本次報名如何資格審核及時間地點?
以下是改寫后的內容:答,此次考試運用的是考前資格審核辦法,審核的地點呢,是在宿州市淮河中路539號的軍轉培訓中心;為了確保這次資格審核能夠安全且有序地開展,資審日期是按照考生報名提交日期進行分配的這種方式來進行的,考生本人具體的資格審查時間呢,得在2016年1月10日登錄宿州市人事考試網去查詢,考生要嚴格依照此通知上的日期來進行資格審核。
2、2015年考試通過一科以上的考生如何審核?
答:在2015年考試當中,通過了一科或者一科以上的那些考生,務必要看清楚,報名的級別是考全科,當前往現場進行資格審核的時候,和新生是一樣的情況,需要攜帶有關的證件 。
3、2016年新報考的考生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如何要求?
作答內容為:(1)對于那些獲取了工程類或者工程經濟類中專以及以上學歷,并且從事工程相關項目管理工作達到兩年時間的考生而言,在進行審核過程當中,會核查該考生兩年的養老保險繳費記錄 。
這種情況下,存在這樣一類考生,他們取得的并非工程類專業學歷二級建造師考試查詢,也不是工程經濟類專業學歷,而是中專以上學歷,并且從事工程項目管理工作長達4年,針對這類考生,在審核時會去核查其4年養老保險繳費記錄。
(3)對于從事工程項目管理工作達到10年時長的考生,在審核這個環節,會去核查該考生有著10年時長的養老保險繳費記錄 。
取得建筑工程類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審核時核查考生有沒有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取得建筑工程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審核時核查考生有沒有養老保險繳費記錄。
4、申報增項(相應專業)的考生如何審核養老保險?
答:那些取得了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能夠報考稱作“相應專業”級別的考試,也就是增項考試,在進行審核的時候,要核查考生有沒有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并且還要提交已然取得的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
5、宿州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的考生如何報考?
答:對于在宿州市事業單位有編制工作的考生而言,若要報考2016年安徽省二級建造師考試,那么該考生需要向所在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或者縣、區人社部門進行報請,獲取審核蓋章。而上述這些部門同意其報考的考生,需要攜帶畢業證書還有《宿州考區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2016年二級建造師審核表》(此表可點擊下載并且打印相關附件1),前往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駐宿的中直單位考生,駐宿的省直單位考生,對于2016年安徽省二級建造師考試,能不能在宿州考區進行報考呢?
回覆稱,那些在駐宿的中直單位以及省直單位的考生,若要報考二零一六年舉行的二級建造師考試啦,那么就得依據養老保險繳納的屬地原則來進行報考哦。
7、報考文件上要求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如何開具?
答:報考人員按照屬地原則,前往交納養老保險的地方,找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去打印養老保險流水清單,然后加蓋公章。句號。
8、交納養老保險年限如何界定?畢業后工作年限如何界定?
回復如下,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是從開始繳納養老保險的那一日起,直至進行審核的當日當天;在畢業后所經歷的工作年限,是從考生順利畢業的那一日起始,一直到2016年12月31日截止。
9、考生原本是在外地工作,而現在是在宿州這里干活,面對養老保險繳費方面的年限,究竟該怎樣去認定呢?
答,考生要提供,由原工作單位所在地人社部門所出具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宿州市人社部門,在審核期間,會把考生原工作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與宿州市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二級建造師考試查詢,進行合并計算,以此來認定考生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10、畢業之后,工作的年限已經足夠了,然而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卻不夠,這種情況下,是否能夠參與此次的報考呢?
答:累計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必須得達到報考條件所要求的那般,不然的話,是不會被允許報考的,。
11、從事非工程項目企業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是否認可?
答:必須是有工程項目管理崗位的企業。
12、 非國有建筑類的職稱是否可以認定?
答:可以,但降檔使用,即非國有高級工程師可按工程師使用。
宿州考區二級建造師考試,不是宿州本地的考生可不可以報考呢,怎么去界定是不是外地考生呀 ? 。
回答是,依據了相關的規定,考生按照交納養老保險所屬地域的原則來進行報考,界定的方式是,考生所交納養老保險之地屬于宿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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