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官方教材已然出版,其中存在一科,其變化幅度頗為大,各位參與考試的考生,均滿心想要了解,和去年相比較之下,內容到底有著什么樣的變動,又應當從什么地方開始著手去進行備考,接下來,甘肅中公教育為各位考生整理好了變化內容,一塊兒來看看吧 。

一、中級財務管理——些許變動,重點章節需留心
2021年中級的《財務管理》官方教材已然公布,相較于2020年的教材來講,新教材依舊保持原來那十個章節不發生變化,并且每個章節的各個小結體系同樣和2020年全然一樣。教材內容整體上的變動是不大的,主要是把原教材不完善的地方實施了校正以及調整。各章內容變化情況如下:
第一章 總論
1.刪除:金融期貨中刪除股票期貨
有這樣一些法律,原本是金融法、證券交易法、經濟合同法那般狀況2021cpa教材變化,現在被改為民法典,然而整體所呈現出的變化少之又少,是比較小的情形 。
第二章 財務管理基礎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僅對部分概念的文字表述進行修改完善。
第三章 預算管理
改寫:對原預計資產負債表的題目錯誤進行了更正。
第四章 籌資管理(上)
新增,新增籌資動機的種類,其中有混合性籌資動機,此僅為增加了標題,還有租賃手續費相關舉例,以及發行記名股票包含的內容,另外還有法定公積金提取的限制條件 。
從相關內容里,去除,銀行借款依據取得貸款用途進行分類的這第三種分類標準,以及,租賃分類的有關內容,還有,股票上市出現暫停、終止情況,以及特別處理涉及的部分內容。
發行債券的條件,以及債券籌資的特點,提出發債申請需包含的內容,租賃手續費所占的內容,支付性籌資動機具備的舉例,股票能夠上市的條件,吸收直接投資所涵蓋的種類,還有方式,由合資經營變更為吸收外商投資,將工業產權替換成知識產權,可轉換債券和不可轉換債券各自的定義等等。
第五章 籌資管理(下)
需要計算資金量的公式,增添股權代理成本,還要增添債權代理成本。
第六章 投資管理
改寫:間接投資的定義、債權面值的定義。
第七章 營運資金管理
經濟訂貨批量的假設條件,其中一項調整為,不存在訂貨提前期,變為可以隨時補充存貨 。
第八章 成本管理
改寫:原有固定成本差異分析中公式的錯誤。
第九章 收入與分配管理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僅對部分概念的文字表述進行修改完善。
第十章 財務分析與評價
改寫:沃爾評分法相關題目的數據。
2021年時教材發生了變化,主要是針對細節予以完善以及進行調整,對考試而言影響不太大。需要考生加以關注的變化點主要集中在第四章那里,一共有三個。第一個,在籌資動機的種類當中,新增了第五種籌資動機,也就是“混合性籌資動機”,不過僅僅是增加了種類的名稱,實質內容并沒有發生變化。倘若客觀題里面出現有關籌資動機的選項,那么就不能再僅僅去考慮原有的那四種籌資動機了,并?最后的句子不太明晰,你可以檢查補充核對下,我按照現有內容準確改寫如上 。第二個,將銀行借款按取得貸款用途分類,分為基本建設貸款、專項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這部分相關內容被刪除了,考生做客觀題時要留意一下。第三個,租賃分類的內容被刪除了,也就是不用再區分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差異了,這對考生來說算是減輕負擔了 。
從總體上去看,新教材的修訂主要是把之前表述不太嚴謹的那個內容給完善了,它不會增加學習的難度,相反在一定程度上還減輕了考生備考的壓力。
二、中級經濟法——變動較大,大改章節需重視
緊接著,我們去瞧一瞧《中級經濟法》,大體來講,鑒于《民法典》得以頒布以及《證券法》有了調整,中級經濟法的教材變動程度還是相對較大的2021cpa教材變化,隨后,我們挨著章節去做剖析呢。
第一章 總論
針對重大誤解當事人的撤銷權,其行權期限得到了更為清晰明確的認定處理,且進行了界定 。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變動不大,基本都是圍繞去年教材中的錯誤部分進行修正。
第三章 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基本沒有實質性變動,大家可以放心學習。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在本章里面,涉及第一節證券法律制度的部分,變動程度比較大,同學們于學習期間,需要予以重視。對于創業板試行注冊制來說,創業板上市公司在首次公開進行發行時的條件等,是依照新《證券法》來作出調整的,并且還新增了科創板、創業板上市公司在配股以及增發方面的條件,以及創業板股票的發行程序。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自《民法典》頒布之后,本章內容依照新法予以了重新編寫,這點同樣務必需要同學們著重加以關注,諸多細節內容出現了較多變動,關于具體內容同學們能夠關注我們中公財經,在后續的時間里將會有加推新課程來引領大家展開學習。
第六章 增值稅法律制度
本章出現了小幅度的變動,新增了和征收率、稅收優惠政策、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相關的內容,對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限作出調整,刪除了不得從銷項稅額里面抵扣的進項稅額的一項內容。
第七章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此章節變動程度較小,針對保險企業手續費以及傭金扣除比例予以調整,同時涵蓋稅收優惠方面的內容。
第八章 相關法律制度
本章變動不大,對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內容進行了微調。
三、中級會計實務——細微變動,分錄細節不能丟
對于二零二一年會計實務教材而言,其整體變化程度較小,存在的情況更多的是針對教材之中不嚴謹的內容以及錯誤的內容展開修改以及調整 。
其次,第三章固定資產有偶有發生的變化,第十五章財務報告同樣出現了那樣的變化,其中存在變化的那些地方,在中公教育實施第一輪學習之際,就已然把這些內容予以更正,使之與2021新大綱相契合。第六章投資性房地產的變更內容不過是把說法做了變更,對于書寫會計分錄而言并無影響,差不多能夠當作未曾發生變化。
結尾部分,針對二零二零年起因準則變動幅度較大從而被刪去的兩章,即“債務重組”以及“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在二零二一年的大綱里并未重新添加回來,其整體內容依舊是十九章,給考生減去兩章的備考壓力,這對考生順利通過考試是極為有益處的!具體的變化情形如下:
第一章 總論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第二章 存貨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第三章 固定資產
剔除那種“企業生產車間所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以及其他后續支出被計入管理費用”的情形 。
第四章 無形資產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第五章 長期股權投資
【例題5-21·主觀題】刪除其中“追溯調整”的會計分錄。
第六章 投資性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模式發生變更時,變更當日公允價值跟其賬面價值之間存在差額,原本是貸記或者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以及“盈余公積”,現在改成“調整期初留存收益” 。
第七章 資產減值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第八章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第九章 職工薪酬及借款費用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第十章??或有事項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第十一章??收入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第十二章??政府補助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第十三章??所得稅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第十四章??外幣折算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第十五章??財務報告
關于抵消會計分錄之時,要把其中的“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變更為“應收賬款——壞賬準備” 。
第十六章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第十七章??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第十八章??政府會計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第十九章??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
無實質性內容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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